资阳:两人在无人超市盗窃被起诉
只需手机扫码就能进店选购,付款后自动开门离场,无人超市的便捷让不少人直呼“真香”。但这份科技红利,却被个别贪小便宜的人当成了“可乘之机”。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成功起诉一起盗窃案,两名男子就因在无人超市屡次“顺手牵羊”,被当场反锁在店内,最终落入法网。
经查,嫌疑人王某某偶然发现某无人超市的出口闸机仅核验是否完成扫码支付,不核对商品数量。贪念驱使下,王某某动了歪心思,他开始每次只扫码支付一两件低价商品,同时“拿”走其余几件价值更高的商品。多次尝到甜头后,王某某还把这套“歪招”分享给好友李某某,两人结伙多次作案,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超市后台已通过监测发现异常。就在二人又一次作案准备逃离时,客服启动门禁保护机制,将两人反锁店内并报警。超市人员调取了前几日的监控,面对清晰的监控视频证据,二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郑重提醒:
1.无人≠无监管。无人超市里的监控摄像头、消费数据分析系统,都是紧盯不法行为的“火眼金睛”,任何异常举动都难逃追溯。
2.藏匿逃付=盗窃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藏匿商品、逃避支付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次数即构成盗窃。
3.传授作案手法=共同担责。向他人传授盗窃方法,或邀约同伙共同作案,既可能构成盗窃罪共犯,情节严重的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4.出入无人超市、自助便利店等场所,请恪守诚信底线,依法依规消费。别让一时贪念,酿成违法犯罪的恶果,最终追悔莫及。
(肖亚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