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长安提示 >
第四次酒驾还逃跑?罚款+行拘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5-08-18 17:00:4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8月14日,据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该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开展夏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迎接镇往城区方向行驶)驾驶人将车停靠路边后下车逃跑。执勤交警随即上前将其控制,发现该驾驶人陈某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毫克。


10.png


  经进一步核查,陈某某已是第四次因酒驾被查处,其曾于2021年1月、2023年8月、2025年5月先后三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资阳公安交警处罚。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法对陈某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行政罚款2150元。同时,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


  资阳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