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酒驾”司机遇检逃逸终被擒
10月16日,据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10月13日13时31分,该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开展秋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由迎接镇向城区方向行驶的川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突然转向驶往旁边断头路。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执勤交警警觉,交警立即前往查看。驾驶人李某见状将车停于路边仓皇逃跑,最终交警在田坎中将其成功截获。

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显示,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已处于注销状态,且他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某同时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资阳公安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20元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
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严重违法,切勿心存侥幸。遇交警检查应主动配合,逃跑是非常危险且不明智的选择,最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