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到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为加强跨区域学习交流,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0日,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崔东伟带队到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了解异地帮教考察人员情况,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崔东伟一行来到乐至县未成年人检察中心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了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受理窗口、讯问(询问)室、心理疏导室、家庭教育指导室、听证宣告室、模拟法庭等功能区域,并重点了解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设计思路、主题布局、设施展陈等。随后,崔东伟一行详细了解了登封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唐某某在乐至县的帮教考察情况和近期现实表现,作为后续是否对唐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座谈会上,乐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秀娟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中心的功能定位、机制建设、运行成效等情况,双方就中心建设和使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综合履职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分享了两地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经验做法。
据悉,此次交流学习,为两地检察院今后增进沟通互动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乐至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中心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运行,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进一步擦亮“未检侠·萤火虫”检察品牌。
(刘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