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近日,安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校园欺凌的寻衅滋事案件,组织同案参与但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庭参与旁听。
案情回顾
本案中,陈某某、冷某某、许某某与被害人蒋某系某中学初中学生,唐某某系安岳某职业中学学生,尹某某系社会无业人员。今年3月,被告人尹某某不满被害人蒋某在社交媒体上所发布内容,伙同唐某某、陈某某、冷某某、许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安岳县某乡镇多地采取暴力方式殴打被害人蒋某。被告人尹某某作为成年人,多次伙同多人霸凌未成年人学生,严重伤害了被害人蒋某的身心健康,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随着法槌声响起,法庭审理拉开帷幕。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与被告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尹某某进行深刻自我检讨,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教育意义
本次庭审组织同案参与但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参与“零距离”的旁听体验,远比单纯的说教更具冲击力,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庭审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寻衅滋事的相关法律法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限,警示“小错不改终酿大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在互动环节,同案参与的未成年人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
“旁听庭审+法治课堂”模式是安岳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帮教方式的重要举措。通过让涉案未成年人在真实的司法场景中接受教育,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不可触犯性,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安岳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丰富“青柠花开”品牌的内涵和形式,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