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检察院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
11月25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天池公园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日”活动。

该院“萤火虫”法治宣传志愿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家庭暴力的定义、常见类型、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进行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剖析家暴的危害性与违法性,帮助群众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
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一对一解答,内容涵盖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遭遇家暴后如何取证、向哪些部门求助等实用问题。
据悉,本次法治宣传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旨在提升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倡导零容忍态度,推动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环境。
(谢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