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去帮衬老二家最多,理当由他们多尽赡养责任!”
“我家两个孩子还在上学,我天天早出晚归务工贴补家用,实在无力独自承担赡养重担!”
南塔法庭受理了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件,从一纸诉状变为老屋里激烈的争执,84岁王老太的晚年生活,就在儿女各执一词的拉扯中,变得岌岌可危。
隔阂的产生
王老太育有四个子女,丈夫与大儿子早年相继离世。体谅子女生活不易,老人一直独居老屋,生活起居皆能自理。但今年3月,一场突发疾病导致王老太四肢瘫痪,日常起居、个人卫生都需专人照料,赡养问题随即摆在子女面前。大女儿远嫁他乡三十余年,难以常伴左右;二儿子与三儿子则因陈年旧事心存芥蒂,在照料老人的时间安排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亲情的温度在一次次的争执中逐渐冷却,无奈之下,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法、理、情的交融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王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涉及家庭情感,单纯判决不利于矛盾化解,承办法官决定会同佛星镇政法委员、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辈子”,开启一场特殊的“上门调解”。
抵达王老太住所时,老人正斜靠在堂屋的轮椅上,破旧的老屋褪去了往日母子温情,显得格外冷清。法官先是与老人悉心交谈,安抚老人情绪,细致询问其身体状况与真实诉求,当老人轻声说出“只盼孩子们能和睦相处”时,在场每个人都为之动容。

调解之初,两个儿媳情绪激动,争执声此起彼伏。为避免老人因争吵伤心,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前往院坝沟通,耐心倾听两家人的难处与诉求,逐渐找准了矛盾的症结:既有经济负担的实际考量,更有兄弟间多年未解的心结。调解中,法官立足“法定赡养义务”核心,释明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明确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因经济条件、过往付出等理由推诿;镇政法委员与村干部则从“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切入,以情理打动双方,细数老人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的不易。“老辈子”更是以长辈的身份,用朴实的乡音劝导兄弟二人放下隔阂、共担责任。
经过调解,兄弟二人终于解开多年心结,认识到自身责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兄弟二人轮流照料王老太生活起居,大女儿则根据自身情况履行赡养义务,共同守护老人安享晚年。

老屋重拾温情
调解结束,兄弟二人一起将母亲推进屋内。破旧的老屋因亲情的回归重新有了温度。
南塔法庭此次“上门调解”,不仅解决了一位高龄老人的赡养难题,更修复了一个破碎的家庭关系,在法与情的平衡中,司法温暖以最接地气的方式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