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安岳县人民法院获悉,为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该院充分依托“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和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推动案涉款项全额兑现,以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高效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温情调解续情谊 当场兑付化纠纷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相识多年,因借款偿还事宜产生隔阂,私下多次沟通未果,矛盾逐渐加深。案件受理后,该院兴隆法庭第一时间联动兴隆镇综治中心与属地村委会,充分发挥村社干部熟人熟事、贴近群众的优势,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村社干部从多年情谊入手,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消除对立心态,唤醒情感共识;法庭法官立足法律规定,细致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经过多轮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沟通劝导,双方放下隔阂、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撤诉,多年情谊得以修复,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协同攻坚止纷争 就地兑现护权益
在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调处中,双方当事人因房屋施工质量、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考虑到当事人虽属不同村社,但属于同一乡镇,若双方凭一时之气申请鉴定只会增加诉讼成本,同时影响辖区稳定,兴隆法庭立即联系兴隆镇综治中心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既结合农村建房行业惯例、乡村公序良俗开展劝导,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双方履约责任,告知申请鉴定必然导致诉讼成本增加,最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房屋瑕疵整改事宜达成共识,被告足额支付所欠工程款,原告申请撤诉,真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权益当场兑现。
上述两起民生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乡镇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联动的生动实践。安岳法院长期坚持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保持深度联动、同向发力,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袁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