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据资阳市人大通报,近年来,资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基层治理法治化核心目标,以精准监督、系统监督、全程监督为抓手,聚焦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压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实效,推动构建系统完备、规范有序、运行有效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为资阳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聚焦普法依法治理 以精准监督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全民普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始终紧盯普法责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从“形式化”向“实效化”转变,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压实责任链条,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监察司法监督重点计划,通过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重点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监督推动市政府建立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机制,带动全市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普法氛围。在持续监督下,全市累计组织“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普法活动2200余场,资阳口腔职业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细胞”普法志愿服务队入选全省“七色光”青少年普法联盟,打造出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普法品牌。二是创新载体形式,提升普法渗透效能。通过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等监督手段,推动相关部门打破传统普法模式局限,实现宣传方式从“单向宣讲”向“互动体验”升级。监督深化“全民普法·一月一主题”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常态化、机制化开展。鼓励运用新媒体平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格局,显著提升了普法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让法治宣传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三是健全评估机制,推动普法提质增效。着力破解普法工作“重形式、轻实效”难题,通过监督推动构建科学的普法成效评估体系,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普法实际效果开展常态化跟踪评估。在监督引导下,全市普法工作实现从“注重开展”向“注重效果”的根本性转变,公民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升,“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法治建设成果有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紧扣矛盾源头化解 以协同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作为监察司法监督重点,通过多维度监督推动构建多元共治、高效协同的矛盾解决体系,实现社会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型。一是筑牢预防防线,推动治理模式转型。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常态化监督清单,通过定期听取专项汇报、组织人大代表下沉基层一线调研等方式,精准排查预防体系薄弱环节,靶向推动健全“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控相衔接”的矛盾预防机制。监督促进“调解+网格”“调解+热线”深度融合,推动力量下沉、处置前移。2025年全市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万余次,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夯实了“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基层防线。二是完善多元体系,强化专业化解能力。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监督切入点,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现场旁听调解、调研调解组织建设等方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协调联动。重点支持“随手调”“乡贤调”“专业调”等多元模式完善融合,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2025年全市累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385件,调解成功率达99.3%,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资阳调解工作法”,显著提升了矛盾化解的体系化、专业化水平。三是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将典型经验提炼推广作为深化监督成效的重要抓手,通过专题审议、案例研判、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等组合式监督,推动相关部门系统总结“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特色工作模式。资阳市相关经验不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交流推广,更在四川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实现了矛盾化解从“解决个案”到“形成模式”、从“点上开花”到“面上推广”的质效提升。
紧盯特殊群体服务 以全程监督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抓手,通过全程化、精细化监察司法监督,推动机制创新、措施优化、社会协同,构建全方位关爱帮扶体系。一是精准分级管控,筑牢监管安全防线。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调研等手段,推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分类帮扶机制,实现重点人群管理精细化。截至2025年,全市对1845名重点安置帮教对象、643名一般安置帮教对象实现分级管理全覆盖,对10名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精准管控,有效防范化解了潜在风险隐患。二是创新帮扶举措,提升教育转化实效。通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推动,深化“黄丝带帮教”活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帮扶工作格局。监督指导乐至县劳动镇帮教基地挂牌并常态化运行,开展法律讲座、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系列活动,切实提升重点人群再社会化和融入社会的能力,降低再犯风险。三是凝聚社会合力,构建共建共治体系。通过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召开工作联席会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与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聚合帮扶合力。在持续监督下,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社会支持网络不断完善,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覆盖广泛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坚实基础。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宪法法律为遵循,聚焦基层治理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凝聚监督合力,才能持续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邓中良 张莉 徐煜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