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据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近年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力量薄弱、覆盖面窄、效果不佳等问题,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深入打造“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汇聚法治“萤火”之光,积微成著,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强大合力。
建“三员”队伍 筑牢法治宣传基石
当好“宣传员”,为解决法治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六一、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巡讲,“有我陪伴,你不孤单”等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让孩子们在快乐氛围中汲取法律知识,提高自护意识。
当好“辅导员”,乐至县检察院在“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中探索引入优质师资力量,通过检察官对教职工开展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融入教学内容、开展法治赛课课题等方式,提升法治教育活力,打造“法治型”教师队伍,让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共同讲好法治课。
当好“监督员”,通过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题讲座、不定期回访学生、家长等,监促学校做好预防校园性侵害,切实提高教职工预防性侵害学生的意识和能力。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乐至县检察院共深入学校、乡村、社区等开展“萤火虫”法治巡讲100余场,覆盖各中小学、家长、老师、普通群众等受众1.8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万余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下降至个位数。
聚“四方”协作 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乐至县检察院以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为导向,制定《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萤火虫”普法工作办法(试行)》及三个相关配套工作方案,以机制建立促法治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组建由检察官、未检干警等14名检察人员组成的专业宣讲团队,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精准化的法治巡讲活动,面向在校学生开设法治课程,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宣传模式。
创“五小”载体 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乐至县检察院突破传统宣传模式,以小广播、小专栏、小剧目、小礼品、小测试为载体,打造接地气、强趣味、求实效的“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推出“萤火虫”法治宣传“小广播”,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利用“萤火虫”普法小广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由乐至检察创作普法稿件,同步录制普通话版和四川方言版广播,在全县各乡镇常态化播放,各部门新媒体进行推送,其中禁毒普法小广播特辑被省检察院禁毒“云端微普法”评选为优秀作品。打造校园法治宣传“小专栏”,与县教体局协作,在全县108所中小学设置“萤火虫”法治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宣传主题,以典型案例、法治漫画、格言警句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方式,帮助师生更好地学法用法。在法治宣讲中增设“小剧场”,通过录制视频课、编排情景剧、拍手操等,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掌握法律知识,其中“预防校园欺凌”拍手操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推送。编制法律知识“小测试”,以案例为切入,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对学生学法用法意识、能力进行检测,促进学生学有所获。定制特色普法“小礼品”,通过微信互动、有奖问答等形式,发放印有“乐至检察”二维码的学习用具、体育用品,让“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深入人心。
据悉,下一步,乐至县检察院“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将持续从群众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入手,突出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借助网络媒介,做好宣传载体与内容、形式的有机融合,认真制作精品法治网课、微视频、微电影等,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使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吴忠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