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案侦说法 >
男子“教”女友学开车酿事故致三人受伤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2-08-22 17:31:50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8月22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7月24日晚8时许,在乐至县文庙街素问记楼下道路,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行经此路段时突然失控,冲过道路旁边隔离带,又冲上了人行道,接连撞上三人后,怼进了某店铺门口...事发时驾驶人发生了什么状况?车辆为何会突然失控呢?


  据了解,当天晚上杨某(准驾车型:C1)与其女友苟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在朋友家吃过晚饭后,刚通过驾证科目二考试的苟某提出想驾驶一下杨某的车,杨某拗不过女友的请求,加上自己晚饭时喝了酒,自知不能酒驾,遂将车交于苟某驾驶。


  上车后,杨某给苟某简单讲解了灯光操作方法后,苟某便在杨某的“指导”下,一路驾驶车辆从天童大道,沿二环路行驶。期间,杨某一直在车上履行教练“职责”,不停指挥苟某打灯、转向、给油......就这样一直行驶到了文庙街素问记楼下道路,在杨某的“指示”下,苟某左转弯准备停车入位,可就在这时,并未熟练掌握驾驶技术的苟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突然失控,冲过道路旁边隔离带,又冲上了人行道,接连撞上三人后,怼进了某店铺门口...造成三名行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店铺及道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闻声赶来的群众迅速查看伤者情况,并合力抬起车身,救出被压车身下的伤者,等待“120”救援。


  目前,两名伤者已出院,另一名伤者因受伤严重仍在住院治疗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杨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其女友苟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1日。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车辆出借时出借人应当核对借车人员的驾驶资质,严禁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资质的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驾驶,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