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法院院长办案做表率 再审审查巧调解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能动司法的部署要求,近日,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卿卫华成功在再审审查阶段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5月份,原告提起诉讼,被告不服申请再审。
案件分流后,卿卫华院长和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仔细阅卷,认为该案的矛盾点在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通过调解可以引导物业公司耐心听取业主的诉求,最大程度减小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对抗性,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分析得失利害,最终申请人当场支付了物业费,并撤回再审申请,此案圆满结案。
该案的化解是雁江区法院主动将司法服务由再审终局延伸至诉讼前端,提升诉源治理能力的积极探索,也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继续统筹整合多元解纷力量,为人民群众搭建沟通桥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调解力度,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裁判,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审判效力,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
(刘丽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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