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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雁江小龙虾美食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4-04-25 17:16:42 】 【 来源: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为确保2024年雁江小龙虾美食周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美食周系列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组装无人机、穿越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和临时空中限制区域为:2024年4月28日9时至5月5日24时,临时空中限制区域为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蜀人原乡广场(东至碧霞路与支五路交接处,南至碧霞路与正兴街公园路段交接处,西至河堤,北至碧霞路北及迎宾大桥)及外围延伸3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在上述区域内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飞、飞行。禁飞期间,有表演、新闻宣传等确需作业飞行的,提前到雁江区公安分局(正兴街399号)治安大队1-8办公室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获得批准飞行的飞行器须在公安机关指定区域起飞、降落。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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