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该县在以下路段已安装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违规掉头、向车窗外抛洒物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于2024年5月28日起正式启用,现将相关点位位置公示如下:
安岳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1日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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