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河北国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悬赏人(被执行人):刘勇,男,汉族,1987年01月21日出生,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商贸街54号,公民身份号码:513901198701213311。
案号:(2022)川20执34号
执行依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石裁字(2019)第379号裁决书
涉案标的:70000元
二、悬赏期限:一年(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
三、悬赏事项: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且尚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经本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有义务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8-26122876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