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在检查点前换人被罚款扣证
1月2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丰裕镇丰慈路口设点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由丰慈路方向行驶而来的川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距离检查点20米处时停车并交换了驾驶员。
民警随即拦下该车,对车内人员分别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当时驾车的李某未饮酒、乘坐人员黄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毫克;黄某某起初拒不承认调换过座位,但通过民警再三询问后,最终黄某某承认车辆一开始由自己驾驶,直至临近检查点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随即便与其坐在后座的妻子换座,换由其妻子驾驶,自己则坐到了副驾驶后座上,试图逃避检查。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已依法对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6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危险重重。酒精会影响您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