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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5-02-10 16:18:50 】 【 来源: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并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借助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李建全,男,1965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一巷12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619650717****。


  二、执行案号


  (2018)川2002执524号、(2019)川2002执1153号、(2019)川2002执恢193号、(2020)川2002执2343号、(2020)川2002执2344号、(2020)川2002执3348号、(2022)川2002执2769号、(2022)川2002执恢397号、(2022)川2002执恢611号、(2023)川2002执706号、(2023)川2002执708号、(2023)川2002执710号、(2023)川2002执2762号、(2023)川2002执3108号、(2023)川2002执恢448号、(2024)川2002执3124号、(2024)川2002执3143号、(2024)川2002执恢592号等。


  三、悬赏事项


  查找上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所提供的财产线索需非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且能够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现金方式全部或部分实现)。


  四、悬赏期限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悬赏期限外提供财产线索的,不能领取悬赏金)。


  五、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建全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该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举报人按照其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需扣除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的8%支付悬赏金(悬赏金由法院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案款中支付给举报人)。


  六、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8-26630274 15378667716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联系人:向法官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202号


  七、特别提醒


  (一)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如不同举报人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悬赏金。


  (三)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8日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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