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纯英与被执行人何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伟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何伟,男,1984年04月27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杨家场街218号,公民身份号码51390119840127****。
二、执行依据
(2022)川2002民初2558号民事调解书
三、执行标的(金钱)
250,000元及利息
四、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实际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五、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六、特别提醒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七、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8-26632705 15378462503
联系人:查法官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202号
特此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0日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