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车转弯闯入对向车道撞上摩托车,交警:小车驾驶员主责!
2月24日,据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2月12日15时许,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资阳市雁江区351国道,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
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川M号牌小型轿车停在道路中央,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在道路右侧,摩托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医治。民警经询问小车驾驶人、对事故现场仔细勘查,并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还原了事发时经过:当天,邹某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由迎接镇沿351国道方向驶往桃树村方向,因其在转弯时操作不当驶向对向车道,致使对向车道驾驶川M普通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的李某某避让不及,随之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小车驾驶人邹某某因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因违反“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逆行和无证驾驶。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兰笛 李凤洁 吴薪莹)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