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醉驾 资阳一男子以身试法被严肃处理
5月21日,据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该支队直属二大队在321国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拦下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对驾驶人曾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员有酒驾嫌疑。经血液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毫克,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曾某某此次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曾某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以罚款1020元的处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容不得丝毫侥幸,无证驾驶缺乏必要驾驶技能与安全意识,醉驾更是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无牌上路则逃避监管,增加事故处理难度。请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遵守交通法规是底线,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出行前一定要确保证照齐全,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