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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法院:法治小课堂——看看“醉驾”怎么审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4-05-11 17:12:59 】 【 来源: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为依法惩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直观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5月10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醉酒驾驶车辆行政处罚案,邀请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雁江区司法局、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个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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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阳市交警支队认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李某以自己醉驾的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资阳市交警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醉酒驾车的界定是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规定。经过审理查明,原告在醉酒驾车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95毫克,酒精含量已超醉驾标准的50%。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做儿戏,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虽被交警及时制止,未引发严重后果,但其在驾驶车辆时已属于一种非常危险的状态,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地旁听案件审理,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庄重、高效和法律的威严,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形象的认识。


  据悉,雁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聆听法治声音,感受法治进步,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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