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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法院:及时执行增殖放流 确保河流生态有效修复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3-02-27 17:28:08 】 【 来源:资阳长安网

  2月22日,雁江区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到沱江河畔,对区法院审理的甘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鱼苗放流依法执行并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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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底,经区法院判决,甘某某等人因在沱江河流域通过电击非法捕捞野生鲫鱼等鱼类4000余斤,非法获利4万余元,对甘某某等人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同时承担公益诉讼民事赔偿责任,责令甘某某等人通过增殖放流34万鱼尾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为确保判决的及时执行和河流生态的有效修复,此次增殖放流执行活动,由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协作,在放流时间、地点、鱼苗购买、后续工作开展等方面各方出力,使得包括鲢鱼、鳙鱼等多种鱼苗共计34万尾,顺利、有序地投放入沱江河中,以便修复生态。此次增殖放流,彰显了法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决心,更警醒社会各界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梁新玉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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