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需警惕,莫成“两卡”犯罪“工具人”
出借几张手机卡借给他人用一用,轻松挣到零花钱。在校学生“甲同学”对此心动不已并“花式”获取多张手机卡。难道天上真会掉馅饼?
我们跟随镜头,一起去看看。
课后回顾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或者利用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各种收款二维码等带有即时通讯或支付结算功能的媒介)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参与“两卡”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新开银行账户、限制办理相关业务。如: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扫码支付等;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将受到刑事处罚。
“晓柠姐姐”提醒你:
妥善保管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不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及支付二维码等;
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和下载手机银行软件,在ATM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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