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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法院:刚柔并济有力度 善意执行有温度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4-06-21 17:45:14 】 【 来源:乐至县人民法院

  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乐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刚柔并济,在彰显司法力度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依托“执行110”实质化运行,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陈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陈某支付借款21万元及追偿款1万元。到期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情况,并向张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陈某提供的线索,“执行110”警务团队接到报警当日7时雷霆出击,在张某的住所成功将其控制并现场扣押其车辆,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依法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张某在被司法拘留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经了解,张某已离异,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及老人无人照顾。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执行人员克服连轴工作12小时带来的疲惫,连夜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做通申请人陈某思想工作,最终双方于当日深夜23时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在张某当场履行首期款10万元后,乐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拘留措施。此后,张某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乐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因案施策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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