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资阳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全市检察人员不断养成“有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总数看。主动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36件,较去年同期(52件)下降30.77%,其中市检察院记录填报20件,较去年同期(17件)上升17.65%;县(区)检察院记录填报16件,较去年同期(35件)下降54.29%。
二、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0件,占0%,较去年同期(1件)下降100%;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36件,占100%,较去年同期(51件)下降29.41%。
三、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行为情形看。干预、插手具体案件0件,较去年同期(0件)持平;涉嫌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3人,占8.33%;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33件,占91.67%,较去年同期(39件)下降15.38%;相关接触交往的0件,较去年同期(13件)下降100%。
四、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内容看。司法办案类24件,占66.67%,较去年同期(40件)下降40%;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等其他类共12件,占33.33%,较去年同期(12件)持平。
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3个基层检察院均有记录报告,最多的9件,最少的3件。
下一步,资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长期任务来抓,继续坚持“有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