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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法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方式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
www.ziyangpeace.gov.cn 】 【 2025-04-30 15:51:3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4月28日,据乐至县人民法院通报,近期,该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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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修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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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修复后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该县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乐至县某环卫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弃置场,并对外受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大量固体废物混合物长期露天堆放,致使周边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当即向职能部门县某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限期督促对前述非法堆放的固体废物依法及时处置。经督促,涉案当事人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将建筑垃圾就地掩埋。检察院认为案涉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职,未依法对非法设立弃置场行为进行查处,在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就地掩埋建筑垃圾,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故依法向乐至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乐至法院迅速行动,组织被诉行政机关、检察院分别召开座谈会,各方就案件核心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同时,法院办案人员前往弃置场进行实地勘察,通过现场走访,全面掌握弃置场的现状及周边生态环境受损的情况。在与检察院、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中,法院发现双方在违法行为认定及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合理性上存在分歧。为此,合议庭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精准剖析分歧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明确行政机关履职方向及违法行为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合议庭充分发挥司法监督指导职能,多次与行政机关开展专题研讨,围绕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责令违法行为人制定整改方案,对违规设置的弃置场进行整改,妥善处置就地掩埋的建筑垃圾,对土地进行土壤改良。随后,在专业人员的规划下,在整治后的土地上栽种树苗,并播撒油菜种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护,法院联合行政机关、检察院再次对整改区域进行勘察,新栽的树苗、油菜苗成活率达90%,曾经因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而受损的土地重换生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实现了司法监督、行政执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案件处理


  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结合现场查看综合评价,认为案涉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和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遂提出终结本案诉讼的建议。经合议庭研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乐至法院依法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


  据悉,该案是乐至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审理的有益探索,不仅创新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结案方式,而且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案例支撑。接下来,乐至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整改成效,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守护珍贵的“绿色家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白云中感受到自然之美、生命之美、法治之美。


  (卿洋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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