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总体目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平安乐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推动“正风肃纪、忠诚为民”专项活动走深走实,真正做到“政法为民办实事”,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筑牢“防线”。专项行动紧盯死角盲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组织大排查,聚焦“住建领域、金融领域、基层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新业态新经济”等七个方面做实大化解,进一步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次,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零死角”、案件调解“零积压”、跟踪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坚决防止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到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5件,调处成功483件,调解成功率达99%,涉及调解金额300万元,筑牢了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织密“网体”。全县共有调解组织343个,调解员2033人,其中村、社区调解委员会315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21个,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形成了纵横结合、覆盖严密、快速反应、高效便捷的调解网络体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打造“品牌”。劳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回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东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资阳市优秀调解组织,乐至县司法局以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人民调解“评星定级”为契机,评定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人民调解员、县人民调解能手。积极开展第四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提高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努力建成一大批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一流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品牌效应,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形成“调解+普法”模式,在普法过程中宣传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真正的实现“化解一件,教育一片”,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调解工作,形成有矛盾找调解的的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矛盾争议。
(罗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