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共资阳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措施;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推动政法战线调研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中层领导干部。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系统完善党管政法制度体系,推动各级政法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引领带动全市政法队伍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认识,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管控、渗透风险阻击、涉政专案攻坚、斗争力量培育,切实筑牢政治安全防线。
三是深入推进风险化解,坚决确保社会稳定。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推行刚性维稳向柔性创稳转变,针对城市建设、问题楼盘等遗留问题多,防范风险压力大的实际,坚持攻坚化解、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一体推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大运期间,我市是全省六个无群众在敏感区域上访、无群众到省闹访和滞留的市州之一。
四是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有效促进公平正义。牢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进一步查摆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还有薄弱环节、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制度配套还不完善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切实增强打防能力,着力保障安居乐业。深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根本目标的思想认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盗窃、电信诈骗、涉毒等群众关切问题,采取优化警力布局、强化巡逻防控,调整着力重点、提高打击实效,夯实发展基础、创新社会治理等办法措施,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驾驭力和群众安全感。
六是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服务发展是政法工作重大责任的意识,针对服务保障措施集成性、前瞻性、契合度不强等问题,组织开展“政法护企行”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法治供给,积极助力拼经济搞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属于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2.资阳市法学会
3.资阳市法治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04.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07万元,增长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8.63万元,2023年新录用1人,调入2人,二是项目经费减少71.5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9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02万元,占83%;项目支出199.89万元,占1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04.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07万元,增长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8.63万元,2023年新录用1人,调入2人,二是项目经费减少71.5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07万元,增长5%。主要变动原因是是基本支出增加128.63万元,2023年新录用1人,调入2人,二是项目经费减少71.56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14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5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52.5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66.78万元,占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7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17万元、津贴补贴146.36万元、奖金212.28万元、绩效工资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住房公积金66.78万元、医疗费4.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万元、抚恤金6.51万元、生活补助61.61万元、医疗费补助0.88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公用经费17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9万元、印刷费2.24万元、邮电费0.08万元、物业管理费3.09万元、差旅费4.97万元、租赁费8.34万元、会议费2.2万元、培训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劳务费9万元、工会经费28.78万元、福利费1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4.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24万元,完成预算99.1%,较上年度增加8.74万元,增长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特种专业作业车辆预算金额为18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7.7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5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5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3.25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2023购置特种专业作业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75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保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完成预算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及考察学习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来资调研,二是考察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资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1.3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资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资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本单位无达到事前绩效评估条件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