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检察院与乐至县税务局联合开展“检察护企·税助发展” 法治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院关于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法治宣传服务企业,近日,乐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结合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要求,与乐至县税务局到乐至县农商行联合开展“检察护企·税助发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检察官首先向乐至县农商行工作人员就各项检察职能如何服务企业发展作了宣讲,重点讲解了合同的基本法理、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和融资时常用的民间借贷借条、利息、担保等内容。乐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了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区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及申报、税惠护航金融机构相关税务政策。
今后,乐至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助推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努力为全县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尹丹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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